天津房产短期贷款5年的最长贷款 天津房屋短期借款就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我国目前的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可分为以下若干种,主要有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 步骤/方法 1、经营周转贷款 亦称生产周转贷款或商品周转贷款,即因企业的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取得的贷款。在办理该项贷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贷款计划,经银行审批后,在贷款计划指人根据贷款借据办理贷款。 2、临时贷款 因季节性和临时性的客观原因导致企业的正常周转资金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款额划入的短期贷款。办理临时贷款,实行的是“逐笔核贷”的方法,贷款期限一般为3-6月。贷款企业需按照规定用途来使用贷款,并且要按核算期限归还贷款。 3、结算贷款 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销售货款结算的情况下,企业为解决商品发出后至收到托收货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后的规定期间内向银行托收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算贷款。结算贷款的金额通常是按托收的金额和商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的,相当于发出商品销售成本加代垫运杂费。待企业的货款收回后,银行将自行扣回其贷款。 4、卖方信贷产品列入国家计划,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经批准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奖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奖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取得的贷款。这种贷款应按货款收回的进度分次归还,期限一般为1至2年。 5、预购定金贷款商业企业为收购农副产品发放预购定金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 这种贷款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批准的计划标发放,实行专户管理,贷款期限最多不超过1年。 6、专项储备贷款商业批发企业国家批准储备商品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贷款必须实行专款专用,贷款期限根据批准的储备期确定。 咨询电话:18202297752 张经理 QQ:1075102503 |